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

聖嚴法師 -- 「求」

聖嚴法師 -- 「求」

即使是合理的需要,有時也不一定能夠如願以償,因為,「求」還能分成「為己求」與「為人求」兩個層次。如果是自私自利的「為己求」,求到之後雖然很快樂, 但難免擔心總有一天會失去,而老是處在缺乏安全感的痛苦中。如果是「為人求」,因為是抱持著「得到固然很好,得不到也無所謂」的心態,比較不容易感受到所 求不得的痛苦。

就以我個人為例,我從來沒有想過這一生必須追求什麼目標,但是我有一個大方向,如果能夠順利走完全程當然最好,萬一達不到也沒有關係。因為那是因緣不成熟的關係,與我個人的得失無關,但如果是為個人追求而得不到,可能就會很痛苦。

所以,「為己求」是痛苦的,「為人求」雖然比「為己求」略勝一籌,但最好還是什麼都不求。如果能夠什麼都不求,只是不斷地努力耕耘、成長、奉獻,無論自己有多少力量都盡力爭取,得到了以後再奉獻給別人。在這個過程中所得到的快樂,是別人無法奪走的,這也才是真正的快樂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